部门职能
人事处是负责教职员工的招聘、引进、岗位聘任、培养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、工资与福利、奖惩等工作事宜的行政部门。
其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学校对人事工作做出的指示、决定。
2.负责学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,编制教职工薪酬年度预算,核定教职工薪酬发放标准以及社会保险、公积金等缴交标准。
3.负责学校各类人员招聘、岗位聘任和调配管理。
4.负责聘用合同书、各类协议书的订立、签订工作。
5.负责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岗位职级评定等组织与管理工作。
6.负责人事、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,以及工资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。
7.负责学校教职工日常考勤、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等工作。
8.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。
9.负责开展岗前培训、多样化培训,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,为教师提供学习平台和发展机会。
10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